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办事指南-棋牌娱乐平台充钱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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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办事指南
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: 2024-02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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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办事指南

事项名称

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

许可依据

青岛市办公厅关于印发《青岛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》(青政办发〔2023〕6号)“凡在本市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,均应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规划建筑面积缴纳配套费。”“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缴纳配套费”。

许可条件

一、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;

二、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;

三、结建人防工程的项目已取得《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核意见书》;

四、村居改造项目已取得拆迁保障服务中心出具的审核意见。

申请材料

一、收费项目提报资料

(一)一般收费项目

1.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;

2.结建人防工程的项目需提报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核意见书。

(二)工业项目(含仓储)

1.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;

2.不动产权证书;

3.两层以上的标准厂房建设项目,需提报标准厂房1-2层平面图的a3缩印图(核验请照图)。

二、村居改造项目提报资料

1.不动产权证书;

2.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;

3.拆迁保障服务中心出具的审核意见。

三、保障性租赁住房提报资料

1.不动产权证书;

2.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;

3.拆迁保障服务中心出具的《青岛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》;

4.拆迁保障服务中心出具的《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申请表》(原件)。

备注:申请人提供原件(查验)及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复印件。提报材料上需写明报件人姓名、手机号码,收费项目需写明电子邮箱。

许可程序

受理—审核—收费

法定时限

3个工作日

承诺期限

即办

收费标准

工业项目(含仓储)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32元,非工业项目每平方米182元。

办理地点

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

联系电话

业务咨询电话:0532-8516195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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